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自2000年10月31日起施行。
归侨,也称为归侨侨眷,指的是离开中国,定居在其他国家并在外国获得国籍的中国公民,后来选择回到中国定居的人,或者他们的家属。
海外侨胞是指在海外居住并保留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包括华人华侨、华裔人士以及其他具有中国血统的人。
两者的区别在于归侨一词强调了他们曾经在国外定居,然后选择返回中国,而海外侨胞则广义地包括所有在海外居住的中国公民。
1. 归侨侨眷身份是指归侨和侨眷的身份。
2. 归侨是指在外国定居并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归侨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与归侨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亲属。
3. 归侨侨眷身份的意思是指这些人在外国定居并取得外国国籍后,仍保留着与中国的血缘关系,并享有一定的权益和待遇,比如可以享受中国政府提供的侨务服务和侨务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