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规定,案件经审查、立案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并作出判决或裁定。当案件依法审理完毕,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案件即告结案。在结案后,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上诉、申诉的期限及途径。同时,结案后,案卷应当进行归档保存,不得随意销毁或丢失,以备未来需要调阅和审查。
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规定: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即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