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申请对象确定
高校任职及拟聘人员可以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对于硕士及以下学位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取得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书且都在三年有效期内(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以后),以及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2. 时间安排
- 6月16日:部门提交电子版《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
- 9月1日:发布网上申请、纸质材料、体检等流程详细要求
- 9月11日—20日:网上申请、准备纸质申请材料
- 9月28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学院(部),学院(部)初审申请材料
- 10月31日前:完成体检
- 12月10日前:完成体检复查
- 2024年1月:发证、领证。
## 3. 材料准备与提交
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等。
## 4.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与体检
硕士及以下学位申请人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所有申请人需要完成体检。
## 5. 资格审核
省教育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决定是否授予教师资格证。
以上就是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大致流程,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以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为准。
(一)申报组织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当年学校发布的通知后尽快告知本单位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求其务必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审核及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见当年学校统一发布的最新通知 注意:系统内显示时间可能会与本通知时间不同,因系统显示为是全区的最终截止时间,其中包含着各级机构审核的时间及退回修改时间。个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本通知公布的节点时间为准,超期报名的人员不予审核或现场验证。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见当年学校统一发布的最新通知
高校专项计划和强基计划可以同时报考。从校测时间来看,综合评价和高校专项计划的校测在高考出分前进行,而强基计划的校测在高考出分后进行。此外,高校专项计划仅清华、北大等个别高校需要校测,其他高校仅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来确定资格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强基计划的录取批次在综合评价和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批次之前,因此在报名前需要综合考虑。最终的录取情况以各省的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