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呀!如果您在农村参加合作医疗,需要跨省或者跨市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怎么办呢?
首先,您需要带好以下材料:
1. 合作医疗证明
2. 身份证、农村居民身份证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身份证明
3. 医疗费用发票或者收据
4. 诊断证明或者病历
1. 患者自己亲自到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由于不同地区医保政策、流程存在区别,建议您提前询问当地的医保部门具体要求,以免耽误时间。
2. 将上述材料寄给本市或者本省医保中心,具体地址可查看相关的政策或者网站公告。在进行邮寄时,建议您选择挂号信或者快递,并妥善储存邮寄凭证,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农村合作医疗本省跨市报销如下:
1、需要经参保地批准,携带相关证明,到指定报销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报销。
2、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转院手续或证明。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新农合省内跨市就医报销流程为:
1.参合人或其家人携带好参合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等证件前往参合地办理备案,或者也可以拨打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热线备案;
2.参合人携带好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证明前往转诊医院就医,注意必须是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住院治疗结束,参合人凭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住院结算清单或发票、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证明等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结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