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行业定位:创业板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生物医药、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市值标准:一般企业要求市值不低于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要求市值不低于10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财务指标: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股份减持: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在首日上市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且在首日上市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5%。
交易规则: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
信息披露:披露标准包括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涨跌幅±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
退市规则:新增市值低于5亿元的退市标准。
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明确规定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