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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时提起劳动仲裁工伤时效是不是中断
时间:2025-05-12 23:51:08
答案

工伤仲裁时效是一年。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工伤争议产生时开始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申报工伤怎么写材料
答案

申报工伤需要准备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伤事故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在书写申报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该详细描述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信息,例如是否在工作时间内,是否是受害者或其他人行为造成的等。

其次,应该提供医院的证明文件。这包括出现了哪些症状,是否已接受治疗以及治疗的过程、费用等。

最后,需要强调这是一起工伤事故,而非个人的健康状况问题。同时,需要说明您在工作中有了严重的伤害,无法正常工作,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总体来说,书写申报工伤材料需要全面详细地描述事故情况,以便获得有益的结果。

申报工伤是不是到人事局
答案

申报工伤并不是到人事局,而是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在本市注册登记但住所地在外省市,或者未在本市注册登记但已经批准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其使用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申请人应当向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其使用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且申请人要求在本市进行工伤认定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从业人员在本市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其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其派遣的从业人员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分支机构向其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其派遣的从业人员在本市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由用工单位向其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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