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规定孕妇具体的上班时间,都是按照法定上班时间上班,但是孕妇可以享有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孕妇三期赔偿标准是没有具体的数额的要求的,一般情况下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确定赔偿金的。
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
下班途中被车撞是否能报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因此,孕妇下班途中被车撞,如果能证明该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同时,还需要符合其他工伤认定的条件。建议孕妇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此事,由单位协助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及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保障。同时,孕妇也应该及时寻求医疗救治,确保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