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异地登记结婚,只需要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无近亲血缘证明及照片等证件资料,并填写声明书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需迁移户口的则要到户籍登记管理机关另行办理。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异地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因为结婚证需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证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