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在同单位连续工作20年,与用工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应该从原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务派遣协议,将该员工转换为自有员工。
因此劳务公司合同到期后,不需要赔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务派遣在连续工作20年期间换过多家劳务公司,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最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是要求赔偿。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原用人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向最后一家劳务公司共同提起诉讼,可以要求该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要求赔偿的金额一般不会很高。
劳务派遣通常是按照合同约定派遣工作人员到特定的地方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随意改变派遣地点。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可以继续派遣到别的地方,那么根据合同约定是可以进行继续派遣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作人员的权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劳务派遣备案和不备案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劳务派遣需要进行备案。
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和待遇等与原事业编人员是完全相同的,但备案制定岗不定人,岗位还是编制岗位,但是人员没有编制。
事业单位和备案制人员签订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继续签约或者不签,使双方都具有一定的选择权。
而不备案的劳务派遣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因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企业的合法运营,建议企业进行劳务派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