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去有管辖权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及其副本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2、其次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有的法院会当场立案受理,有的法院会在7日内通知是否立案。立案后,要尽快预交诉讼费(诉讼费通常会由败诉一方承担)。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可在立案时或立案后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3、立案手续递交上去后,等通知就行了,如果立上案了,法院会有短信或者电话通知,告诉原告案件立到谁的手里了。
4、接下来法院要做的就是送达,法院会根据提供的被告联系方式、现住址等信息进行送达。若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
秦朝时期,统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地方分为郡、县两级。当时的株洲市属于长沙郡管辖,东临庐江郡(今江西境内),南靠南海郡和桂林郡,西毗象郡和黔中郡,北边与南郡、衡山郡接壤。
西汉时期,当时的株洲市属于长沙国(西汉开国~汉武帝时期实行郡国并行制,众多封国之一)管辖,东濒豫章郡(今江西境内),南接桂阳郡和零陵郡,西毗武陵郡,北靠南郡和江夏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