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男女,都是60周岁可以领取。按照(国发〔2014〕8号)有相关的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大额医疗费用补贴主要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缴纳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住院或是特殊门诊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进行补贴,属于补充医疗保险的性质;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缴纳居民大病医保,住院费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超过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进行第二次报销的费用。
一是服务渠道。
通过登录网站、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是线下服务渠道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XⅩ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3、乡镇事务所负责对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于每月15日前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4、县级社保机构应对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通过信息系统对登记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及参保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