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必须本人到场。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如果汽车大本不见了,可以通过车架号(VIN码)来查编码。 VIN码位于车辆底盘上,可以在车辆引擎舱盖板、前侧挡风玻璃、保险杠上、车辆底部或车返修记录单上找到。可以通过车架号查询车辆基本信息,如车型、发动机型号、生产日期、国别、车主信息等。在实际应用中,VIN码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可以维护车辆安全性,还可以文献记录和清晰车辆性质,方便车辆售后服务。
汽车大本变更登记是指在汽车的使用权发生变更时,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以注明汽车的新所有人名下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汽车大本变更登记包括: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车辆交易,准备车辆所有权证书,提交车辆检测报告,办理车辆登记和补领牌照等。
变更登记后,新的车辆所有者将成为新的车辆登记证书的持有者,拥有汽车的管理权和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