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信用社蓝色是在2014年10月19日发布的新标识。这次的标识改变代表了广西农村信用社加强现代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社会信用建设的决心。蓝色被选为主色调,代表着广西农村信用社追求清新、沉稳、公正的服务理念。在标识设计中,蓝色的波浪线形状则代表了广西农村信用社与未来融合发展的动态。这次标识的更新,不仅是广西农村信用社着眼于市场竞争而做出的决策,同时也是迎合了社会对金融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透明化服务的期望与要求。
1,首先打开你要进入农村信用社官网,点击“个人网银登陆”。
2,如果你是*登录,在弹出来的页面中会提示下载安装控件,点击“下载安装网银向导”即可。
3,安装完毕后,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
4,登录成功后,在页面左侧点击“账户查询”。
5,点击后,在页面的右侧找到账号,然后鼠标左键点击“账号”,或者前面的“小叉”。
6,在弹出来的信息中,我们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账户的余额了。
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