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费分为三档,第一档用电度数在260千瓦时以内(夏季)/200千瓦时以内(非夏季),电价为0.64元每千瓦时,第二档用电度数在261—600千瓦时以内(夏季)/201—400千瓦时以内(非夏季),电价为0.69元每千瓦时,第三档用电度数在601千瓦时以上(夏季)/401千瓦时以上(非夏季),电价为0.94元每千瓦时。
广东电费峰谷分为三个时间段:峰期、谷期和平期。峰期为白天11:00~14:00、17:00~21:00,谷期为夜间22:00~7:00以及周末全天,平期为其他时间段。
在峰期用电量高时,电费价格会较平时高出4-5倍;在谷期用电量低时,电费价格会低于平时。通过这种峰谷分时制,可促进电力交易平稳有序,并且提高能源利用率。因此,在使用电力时,尽可能在谷期用电可降低用电成本,节约资源。
广东电费更名过户网上办理流程:
1、【需绑定用电户】您可以微 信关注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更名过户>点击“办理”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通过上述途径办理需要绑定用电户,您可以进入“我的用电”>“个人中心”>点击“+”或“开始”,通过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用户编号、在供电企业预留的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账户后6位、营业执照编号后6位、机构代码后6位等资料任选2项进行验证绑定即可。
2、【无需绑定用电户】您可以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通过用电编号直接进行办理,点击“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更名过户”>点击“为新业主办理过户”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办理过户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新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3、如需办理银行代扣,还需提供交费资料;
4、非业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用电设备清单
6、如无法提供旧户主资料:缴清电费按新装提供资料办理,并提供“客户声明”,声明内容:新户主无法取得旧户主身份证明资料的原因,承诺提供所有的过户资料合法。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过户业务前需结清已发行的电费。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