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病诊断证明;
2、近半年内医院住院证明(如有);
3、慢性病最近治疗完半年内的医院门诊详细诊疗及处方单(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单);
4、需要视县级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申请慢性病救助的自然人户口本复印件等。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出院记录;
4、检查治疗报告单;
5、近期一寸照片等申报材料。将上述材料和《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提交镇合管站,镇合管站受理、初审、按申报病种分类整理汇总后上报县合管中心。
1、带上自己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医保局或者乡镇卫生院直接申请就可以;
2、通过申请之后,医保局会发一张门诊慢病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