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法定结婚年龄 (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 (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 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是2015年。自2015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60元,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标准设置了10个缴费档次,分别 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5000元是缴费的最高档次。
第一条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同国内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犯公民婚姻自由的合法权益。除国家法定的婚姻证书工本费外,一律不准借婚姻登记之机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