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细则如下:
1. 适用人群不同。甲类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乙类适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 医院范围不同。甲类门诊只能在定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使用,乙类门诊可以在乙类定点门诊部进行就诊。乙类门诊范围更广,选择更灵活。
3. 报销比例不同。甲类门诊报销比例为50-80%,根据病情的轻重与医生的特需处方确定,乙类门诊一般报销比例为50%。甲类报销比例可能更高。
4. 前期自费不同。甲类门诊需先交纳一定比例的自费费用后才享受报销,乙类门诊无需预交自费。乙类门诊更加方便。
5. 超限报销不同。甲类门诊超过基本报销限额后会有超限报销,乙类门诊不享受超限报销。甲类报销可能更全面一些。
6. 检查检验项目不同。甲类门诊报销的检查检验项目更全面,报销比例也更高。乙类报销的项目相对更少,报销比例一般。
7. 药品报销不同。甲类门诊报销的药品范围更广,报销比例也更高。乙类门诊报销药品范围和比例相对较低。
所以,武汉医保甲类和乙类门诊报销在适用人群、医院范围、报销比例、报销项目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总体来说,甲类门诊报销更高,范围更广,限制也更多;乙类门诊报销相对简便,限制较少,但报销比例和范围也较低。
一、普通门诊待遇
1、起付标准:
(1)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医疗等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
(2)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200元。
2、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3、报销额度:
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注:符合生育政策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普通门诊有关规定。
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1、报销对象:
此项待遇的享受对象为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武汉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报销比例:
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3、报销额度:
(1)高血压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
(2)糖尿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
(3)“两病” 并发的月度支付限额为50元。
三、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
1、报销病种:
居民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病种为32个(2019年将苯丙酮尿症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之内)。
(图源:武汉医保)
2、报销比例:
(1)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2)苯丙酮尿症支付比例为70%。
3、报销额度:
(1)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15万元不等。
(2)办理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和肝移植术后抗排斥的门诊重症病种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最高可赔付30万元。
注: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病种、支付比例及年度支付限额均按《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6号)规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