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在继承死亡母亲遗产的时候,需要提交母亲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或者是证明自己与死者是母女关系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凭《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孩子每个月10元钱的奖励金,从出生领到孩子18岁成人为止,国家一年补贴一个孩子120元。
2、独生之女父母到60周岁退休后,凭《光荣证》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奖励金,夫妻双方都有,每人每月国家补贴80元,一年共960元,每年的12月底一次性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上调10%的问题涉及到家庭经济和养老问题,需要认真对待。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因此适当上调退休金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其次,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付出了很多,他们的养老金应该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尊重。
最后,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退休老人的关爱力度,提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对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上调10%的问题,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呵护他们的权益,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美好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