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审批文件齐备后12个月以内申请。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建造自住住房: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29353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即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等15个区域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假设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为A元、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年限为B年、申请人个人月平均工资为C元,则申请人最高可借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A×12×B×0.7+ C×B×2×0.3
其中,0.7是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最高额度比例系数,0.3是个人信用贷款的最高额度比例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式只是一个估算值,实际贷款额度还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如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支出、信用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