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的承诺
(1)降关税,10年内关税总水平由加入时的15.3%降至9.8%;
(2)消除非关税壁垒;
(3)明显减少关税配额;
(5)接受特殊的"保障措施"条款(同意WTO成员国可启动歧视性的专门针对中国的保障措施,因中国不是以"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加入WTO的);
(7)开放通讯服务业。
中国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WTO承诺,在不少方面甚至超出承诺。
1.最惠国待遇原则
一缔约国给予任一国家(不论其是否为缔约国)在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应当立即,无条件的适用于所有缔约国的同类产品
2.国民待遇原则
一缔约国进口另一缔约国产品的国内税收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流通阶段所受的法律法规管制,不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
3.自由贸易原则
各缔约国应当逐步削减关税,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促进货物,服务贸易的自由流动
4.透明度原则
各缔约国通过,修改,废除关于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及时公开,使得其他缔约国能得知相关信息
5.公平贸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