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转公流程
1.申请人经原放贷银行同意,按放贷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办银行出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2.申请人携原《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贷款额度与年限后,交委托律师及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3.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的有关程序,办理贷款审核与发放手续。
众所周知,商转公存在很多障碍,如商贷额度高而公积金有上限、商贷贷款年限通常也比公积金贷款长等,这些障碍的存在使得“商转公”困难重重。如果这些障碍都不存在,“商转公”应该如何操作呢?
二、商转公需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公积金商转公是指员工在职时选择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为企业公积金账户进行缴纳,这并不涉及对社保的要求。因为公积金和社保是两个不同的福利制度,它们的缴纳方式、计算方法、社保金种类等都有所不同。
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将公积金商转公,那么应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并不应对社保做出要求。当然,在员工单位变更之后,也需要及时办理个人社保的转移手续,以继续为员工提供社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