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赔偿的保障。对车辆产生意外后进行险种内限额经济赔偿的保险,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交强险是车辆每年必须投保的险种,其次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也是在车辆产生意外后,对交强险赔付额度的补充。
2、车辆损伤险。车辆在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出现了其他不同程度的伤害后,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赔偿车辆维修的损失。
除了以上两种险种外,还有对车主进行免赔的险种-不计免赔险,是车辆发生意外后,所投险种会负责投保人所应该承担赔偿的部分。这几类保险已经可以满足车辆在日常的使用,可以根据特殊需要再考虑购买其他类型的险种。
1. 交强险:为强制性保险,三者险的补充,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但是赔偿金额有限。
2. 第三者责任险:三者险是交强险的补充,当交强险赔付金额不够赔付第三方损失的时候,三者险负责补充赔偿。
3. 车损险:保障被保险人(车主)自身的车(保障的不仅仅是车,也包括车内的物品)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损失。
4. 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5. 全车盗抢险:负责赔偿车辆全车被盗窃或抢劫造成的车辆损失和附加赔偿项目费用(车龄和车价按照当地盗窃罪定)和无法找回(责任免除部分)。
6. 不计免赔特约险:车损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种,可与主险搭配使用,如果主险中没有出险,则本附加险的保费为零。
取消购买因为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取消购买车辆保险单,取消购买车辆保险单的方法则是需要将取消购买的原因告诉保险公司,并按照其要求进行操作,进行退款。
如果是在保险单购买后不久就决定不购买车辆,则可以向销售商咨询是否可以退回购车款。
如果已购买车辆保险单,但不想购买车辆,则需要考虑车辆保险单是否可以转让,如果可以转让,则可以将车辆保险单转让给其他人,获得一定的财物报酬或折价购买其他的保险单,或者选择等待车辆销售再取消购买车辆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