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企业退休制度的若干意见》规定,改制企业职工可以选择灵活就业,但退休年龄规定与普通企业职工相同,男性为60岁,女性为55岁。
2 这一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改制企业职工的权益,同时也考虑到了国家的退休政策和法律法规。
3 对于改制企业职工来说,灵活就业可以增加个人收入和就业机会,但同时也需要注意自己的退休规划和社保问题。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5周岁、女55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2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的监管,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特别是加大经济犯罪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犯罪现象。
3 同时,要确保企业内部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健全,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使企业能够合法经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