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互碰自赔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辆发生碰撞损失,车主不需要向第三方索赔,而是由车主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的保险制度。
其次,超出部分是指车主在互碰自赔的范围内,仍需要向第三方索赔的部分损失,这部分损失需要车主自己承担。最后,超出部分的计算方法通常根据车辆损失的程度、车辆型号、车主行驶的里程等因素进行评估,具体数值需要参考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或咨询保险公司。
根据中国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互碰自赔指的是交通事故中双方车辆造成的损失,每方各自负担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用,而不通过保险公司理赔。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每方车辆实际价值的70%。
换句话说,如果双方车辆的实际价值分别为10万元和15万元,那么每辆车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分别为7万元和10.5万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需要通过车辆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互经就是交互经过的意思。见《文选·左思<魏都赋>》:“长涂牟首,豪徼互经。”
吕向 注:“牟首,阁道有室者;豪徼,道也。言互有经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