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年-76年外派120名留学生
近代中国派遣第一批留学生是洋务运动时期,1872年至1875年,清政府先后派遣4批120名幼童赴美学习,年龄最小的10岁,最大的16岁,平均年龄12岁。这些幼童到美国后分别住在美国老师家中。幼童们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有的进入美国著名大学深造,学习工程技术和法律等。此后,还派遣官费留学生赴英、法、德等国学习。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49岁进厂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交纳社会保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雇主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年龄不是影响员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只要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员工都有权利要求交纳社会保险。因此,49岁进厂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交纳社会保险的。
49年-76年外派了大约10万留学生。
因为从1949年到1976年期间,中国整体外交战略比较开放,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因此派遣留学生是一个重要的外交手段。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这段时间内外派的留学生数量约为10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