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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租房报名信息怎么撤销
时间:2025-05-13 00:43:43
答案

公租房申请可以撤销。撤销公租房申请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管理办法向市或者是县级政府提出相应的申请,由相应的部门按照市场的价格补交租金,然后进入公共的租赁住房档案当中,手续并不是非常的复杂,只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前往相关部门就可以了。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西安公租房家和苑在啥地方
答案

车城西路139号。

家和苑(车城西路139号)、民兴大厦(车城路112号)、锦绣南山(辽东路8号)、福泽青城6#(天津路117号)、嘉和新世界(白浪东路20号)、东环世纪广场(白浪东路17号)、阳光金苑6幢(浙江路39-1)、华益蓝宝湾(车城西路315号1幢)、凤凰金街(北京南路27A号)、华府新天地(茅箭区五堰街办黄冈巷3号)、汉成天地10幢(重庆路99号)、恒融枫尚城(车城西路105-5号)、芙蓉华府(凯旋大道89号)、翰林世家三期(二堰街办澳门街2号)、阳光栖谷28#(张湾区汉江街办北京北路57号)。

西安公租房摇号申请怎么撤销
答案

如果西安公租房摇号申请需要撤销,通常需要前往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公租房管理机构进行办理。具体的撤销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前往当地机构咨询撤销流程及所需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撤销申请。如果撤销成功,将会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申请费用和租金补贴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摇号过程中被选中并分配了公租房,但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和物业费等费用,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且有可能影响下一次的申请。因此,建议申请人在决定撤销申请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撤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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