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视同缴费规定。主要是指1997年之前曾经是在国有企业。大集体企业单位工作年限。国家统一规定视为缴费年限的。后后由于种种原因离职。但原来工作年限都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这个是简单问题。就是在没有实施养老保险缴费之前工作年限都是视同缴费工龄,
要补缴费用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分析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补足15年的,可以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