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全险通常包括车辆意外碰撞、火灾、盗窃、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意外损坏的赔付范围。具体来说,全险可以覆盖修理费用、车辆残值、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此外,全险还可以提供紧急道路救援、拖车费用和租车补偿等服务。总体而言,全险的赔付范围相对较广,可覆盖多种意外情况,确保车主在各种情况下都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帮助。
全险赔付规则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保险公司和具体保险合同而有所不同。通常,全险(全面保险)覆盖车辆的碰撞、事故、火灾、被盗、自然灾害等损失。赔付标准通常基于车辆的市场价值、修复费用和保险合同的条款。理赔通常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例如事故报告、维修费用清单等。具体的全险赔付规则和标准应当参考所购买的保险合同以及保险公司的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