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再出口时,原产国应该填写该进口商品原来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名称。对于一般贸易再出口的货物,可以根据货物的原产地和目的地来确定原产国。例如,如果一批进口商品原产地是美国,目的地是中国,那么这批商品的再出口时原产国应该是美国。
如果是经过加工、处理等增值过程后的再出口,则原产国应该是加工、处理等增值过程的所在国家或地区。
1.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别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
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应中英文对照填写。
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