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本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海域海岛使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海洋倾废和其他海洋开发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开展本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拟定,参与海岸线修测和沿海省际、区(县)际间海域勘界,参与海洋政策、法规、规划和有关标准制定等工作。
《上海市海洋“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化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上海事业要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努力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上海全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环境友好、海洋安全保障有力、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管理先进的海洋事业体系。(沪府办发[2018]1号,2018年1月2日印发)海洋事务中心希望抓住海洋发展的大好机遇,引进优秀人才,一同守护国家的蓝色海洋。
主要职责:
(一)负责海洋管理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参与开展本市海洋发展战略研究;编报本市海洋管理动态;参与海洋政策、法规、规划和有关标准制定工作。
(二)承担本市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以及海岸线修测和沿海区际间海域勘界工作;参与省际海域行政界线勘定和涉界纠纷的协调。
(三)负责本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负责本市海域海岛使用、海底电缆和管道铺设、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它海洋开发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负责本市无居民海岛以及领海基点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承担本市海洋经济调查、统计核算、运行监测、分析评估工作;研究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发展海洋经济的方案建议。
(六)承担市海洋局组织实施的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
(七)承担本市海洋系统相关统计工作。
(八)负责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参与海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工作。
(九)承办市水务局(市海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